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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学集刊

古代社会真能全民皆兵吗一个脱产士兵到底需要

编者按:在古代社会,正常情况下的兵民比例应该是多少?即多少人口能养多少军队?这个问题在网络上一直是很热的话题。特别是那些想创作历史穿越类小说的写手,更是没少为此费脑筋。冷兵器研究所之前也发表过很多篇古代军队数量考证的文章,但多集中在一些特定时代和一些特定政权。比如《古代战场上动辄几十万大军可信吗?》《长平之战真有四十五万人让白起杀吗?》《游牧民族为什么能动不动拥兵几十万?》《历史上的辽国军队到底有强?》。这次我们就要研究下,在古代社会里,人口与军队数量的比例到底应该是多少?
提及古代军队的数量,可能很多人可能会想到“全民皆兵”这个词。比如那些古典军国主义国家,让所有男性从小开始训练,并要服兵役。比如像战斗民族斯巴达人,以及战国长平之战时,秦国征发十五岁以上男丁等等。但事情没那么简单,因为“全民皆兵”有可能,但全民当兵不可能。
先说说斯巴达,斯巴达人根据当代考证,人口最多时有8000户,人口不足4万。除了斯巴达本族人口,该国还有被当作奴隶使用的希洛人。根据记载,希洛人数量远远多于斯巴达人,大概在13万到17万。除此以外,还有其他给斯巴达交税的从事工商业的自由民。一般认为,斯巴达的总人口在25万左右,而斯巴达人只占了不到八分之一,纯粹的完全脱产的斯巴达职业军人就更少了。根据伯罗奔尼撒战争的相关记载来看,一万人左右规模,已经是斯巴达军队的极限了。
而长平之战中,被征发15岁以上男性人口的只是河内郡,而不是整个秦国。秦国这种极限动员的代价是全郡封爵。秦人虽然把十七岁以上的男子列入兵籍,但是也没说直接投入到军队中。根据《岳麓秦简》的记载,“凡三乡,其一乡卒千人,一乡七百人,一乡五百人。”而《续后汉书·职官》称:“凡县户五百以上置乡,三千以上置二乡,五千以上置三乡,万以上置四乡”。所以三个乡在五千户到万户之间。可见在动员率极高的秦代,五千到一万户人口,也不过是抽取2200人从军。
秦法还规定,一户有两男丁的,不可以同时服役,以避免影响农业生产,从而尽可能的降低征兵成本(国家层面)。而且这些人也不是完全脱产,一年期满,便复员归农或者征调番上,作“戍卒”或“卫士”。从秦简上来看,上番或者宿卫的脱产士兵,占当地征发士兵的一半左右。按之前五千到一万户来算的话,真正的脱产服役人员只有1000左右人。秦代一般一户五口,那么兵民比是1比25或者1比50。秦人虽然好战,但是也没有真的全民一起上阵。
可以看出,古代那种全民皆兵的模式,本质是保证少部分脱产士兵,以及大量的不脱产后备兵源。不脱产兵源基本在农闲时,在当地训练。这个制度保证了大量的男性人口拥有军事素养,即“皆兵”。与之对应的是《孙子兵法》里的一句话,“凡兴师十万,出征千里,百姓之费,公家之奉,日费千金。内处骚动,怠于通路,不得操事者,七十万家。”,也就是说,十万军队出征需要七十万个家庭供养,一家五口按算,兵民比例为1比35。但到了汉末三国,这个比例好像一下子被缩小了。史书上记载,蜀汉人口94万,军队10万。曹魏人口400万,军队60万。孙吴人口200万,军队20万。兵民比例一下子变为1:10。
事情当然没那么简单了。东汉时益州有150万户人口,而刘备占据益州后,公元221年的统计数字为“其户二十万,男女口九十万。”这还要包括刘备入蜀时带的军队,“将步卒数万人入益州”。而到公元263年,蜀汉政权灭亡时,为“领户二十八万,男女口九十四万,带甲将士十万二千,吏四万人。”东汉末年益州并没有经历太大的战乱,还有大量迁入,据此可以推断,益州人口数量在三国初期就算没增加,也不能从150万掉到94万。对此,冷兵器研究所之前的文章也有过分析,汉末三国有大量隐户和豪强的部属。专家推断三国人口大致在1400万-3000万不等。也就是三国时代兵民比例是1比15到1比30之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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